felicity美剧台词剧本:一个法律问题,很棘手,来看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6:00:11
宋某欠赵某人民币8000元,赵某索款的诉讼时效已过了16个月,再过8个月(至2003年1月31日为止)诉讼时效将满两年。
问:当地发生水灾,灾情持续6个月,赵某起诉的最后日期是哪天?

给的答案是
分析:是9月31日。赵某的诉讼时效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灾情持续6个月,应该减去这6个月。

可是我觉得规定是最后6个月的时候才能中止 所以水灾要发生2个月后才能中止 6-(8-6)=4

我的理解是。8个月要减去6个月,实际只中止了4个月,所以1月31号往后顺延4个月,是5月31

高手给个权威的

答案没错,是你理解错了
中止时效的发生期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或虽发生于6个月前但持续至最后6个月内的,

所以只要持续发生到后6个月以内的,都从发生之日起中止,等不可抗力事由结束后,继续计算,那么此案中,发生时还有8个月,所以从那时中止计算,继续计算时再加上这8个月,
就是答案给的日期

根据法理和民法条款,以上所述不是时效中止,应叫时效中断。你们所说的水灾只是法定的不可抗力的时效中断,时效中断还有多种途径,如:在法定时效内向债务人追债(要有证据证明追债的情况)可以引起时效中断,向债务人邮寄追债的挂号信、特快专递并留存根(邮局所出的凭证)等都能引起时效中断。

时效中断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由此可见,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个:第一,提起诉讼。它不仅指权利人提起诉讼,还包括法院受理诉讼。如果法院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尚未将起诉书送达被告即裁定驳回或者当令人自行撤诉,均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第二,权利人提出要求。权利人可以向义务人提出要求,也可以向与义务人有责任关系的人提出要求。例如,某病人因医疗纠纷而每月到医院的医务科来一趟要求赔偿,医院经过反复的调查和研究,于一年后做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病人道向该院所属的卫生局提出处理要求,卫生局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技术鉴定确认为严重医疗差错,决定不予处理,此时已经过了一年。病人在拿到卫生局的处理决定10个月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这是由于权利人提出要求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可以推定病人在拿到医院不赔偿和卫生局不处理的决定时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侵害,诉讼时效从这时起重新计算。第三,一方同意履行义务。义务人同意履行只有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才引起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