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后背腰部两侧酸痛:大家来帮我解决一个法律问题呀,很棘手的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4:03:38
我是一个18岁的大男孩!出生在一个单亲的家庭里!
是爷爷奶奶把我养大!可是他们现在都去世了!家里面的格局是二屋一厨!6岁那年继母来到我家!一直对我很好!用小品的话说:那是相当的好了!付出的是我亲妈做不到的!就这样我有了一个可爱的妹妹!我们关系一直很好!我爷爷奶奶一直都跟我们生活在一起!生活的很圆满!
我继母也很孝敬他们俩老人家!街坊邻居都夸媳妇!我爸现在身体一点也不好!家里全靠继母很少的工资来养家!就在这个最危难的时候!我的二叔(我爸的亲弟弟)回到了这个家!住了起来!跟我在一个屋里!我爷爷奶奶活着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回过这个家!就连死了的时候.有病的时候都没有来看过我的爷爷奶奶!我家现在房照的名字是我爷爷的!他最近还要说结婚把我撵出去!他这个人跟谁也来不上!就是我这个二叔在我家的时候我们家也不跟他吃在一起!我们很长时间都是分着过!
最近还要让我收拾东西!把我捻走!把我那屋的门也给上了锁!有的时候他不回来我就得在我妈那屋住!时间短行啊!时间一长!多不好啊!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个解决的办法!联系方式:QQ:6365387

因为你家现在房照的名字是你爷爷的,这就牵扯到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你二叔未尽到赡养你爷爷奶奶的义务,而你继母赡养了你爷爷奶奶,并养老送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即你父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有证据证明你二叔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家人最好还是协商较好,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面协调,实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有上法院起诉你二叔了
  附:《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你家现在房照的名字是你爷爷的,这就牵扯到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你二叔未尽到赡养你爷爷奶奶的义务,而你继母赡养了你爷爷奶奶,并养老送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即你父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有证据证明你二叔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家人最好还是协商较好,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面协调,实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有上法院起诉你二叔了
附:《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一试吧!

起诉他
因为他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剥夺他的继承权,

但是你要有这方面的证据。

你应该证据证明你二叔没有尽到对你爷爷的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看你这么可怜,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应该会倾向你一点,支持你!

我只是来蹭一个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