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自行车设计:一件棘手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08:23:05
我家有一个造纸厂,是再生纸厂,建厂是在1993年,1998年厂子对面修建了一个自来水公司。建厂时,我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但是今年政府让我责令搬迁,而且不给搬迁费,我的手续一切合法,我想请央视媒体进行报道。请问我应该找媒体还是请律师打官司!

两条腿走路,应该是最佳方案 了.祝你好运.

找个律师帮你打官司是合法的途径,只是你是在跟政府打官司,那可就要三思了,当然请媒体爆光他也是一个途径。你自己选择吧/

两者都要参与!很重要的,不过,这年头环境比什么都重要了,你最好与政府沟通沟通,取得搬迁费为上上策,毕竟水厂是一方民众生存是重!

双管齐下

自来水厂根本不应该建在你们厂旁边,明显你有理的事情,直接找媒体给他们暴光!!

是先有你们,后有自来水厂,搬迁不补偿无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