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非米莉婚礼:雇佣和承揽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5:23:16
是擦玻璃的问题,家住六楼,怕高,遂想请人擦玻璃,所以找了家政,家政找人来擦玻璃.擦玻璃时家政找的人摔伤了,家政还是黑家政.那么,请问应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这里涉及雇佣和承揽的法律关系,一般来看,雇人干活,应是雇佣关系,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雇主就应当无条件的承担赔偿责任,但我想无论是谁,都会觉得不太合理,于是想到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承揽。因为一般来将,找人擦玻璃,大多是将人找到家,将明多少活,干完这些活给多少钱,那么从某些方面来讲,这种关系也符合承揽合同的特点,而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中受伤的责任与雇佣关系是完全不同的。
请教大家,到底应是雇佣还是承揽关系呢?这个案件如何处理?
法院如果宣判的话:::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家政方面负什么责任?
受害人需要负责任吗?
各需要负多少责任?住院花费25万人民币.

本来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你明知对方没有相应资质或根本未审查,那么连带责任是免不了的。

可以肯定的是,你和家政公司都应该承担责任
只是多和少的问题啦,这点没有疑问。
你和家政之间是雇佣关系啦,
没有承揽的关系。

我觉得你和家政是承揽关系,家政和工人是雇佣关系;但你说是黑家政,那就要你承担责任,然后再找家政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