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科目及分数:我们高新区管委会规定每周六上午正常上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22:36:31
我们高新区管委会领导通过考察别的高新区,决定周六上午改为正常上班时间,请问这样做合适吗?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请指教。

如果你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则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的相关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来调整,有单独调整其权利义务的法律。

不合适,违反规定。

不合法,违反规定,但是如果增加加班费,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向市里有关部门反映,不过我想你一个人像掀起浪来,不可能。

单纯的上班时间调整,周六上午工作,不能简单的定为是否违法,要看与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