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请教上海浦东地区辞职而承担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5:27:45
我在一家浙江人在上海浦东的私企里上班,每月工资1500(面试时谈的是1800后来公司效益不好给降到1500,周六公司规定正常上班,没有分文的加班费)每月20号结算,下个月15号发工资,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干了1年一个月,由于整个公司环境的问题,我不想干了,提前30天提出了辞职,直接领导不同意以我工作散漫为由辞退我,而合同上有一个大意为如果我中途不干了时间满一年的就要被公司扣调一个月工资,现在公司要扣我两个月的工资。
这个问题,我打电话给律师事务所咨询他说是公司违法,打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的投诉电话12333,他们说这个要仲裁,于是我去了民生路600号的仲裁委员会,一说问题仲裁委员会的师傅就说:这还不是事实,等他们没给你工资再来。我说:你要防患于未然啊。他说:那我们仲裁委员会还有什么搞头。说点背景:仲裁先要提出人交300元,最后完后胜诉方出100败诉方出200;听朋友说在上海仲裁都有偏公司的倾向,他所知道的大多数仲裁都是公司胜了,广东中山也有仲裁不过只交50元,而且是在仲裁完后才收,如果个人方败诉了就不收了,而且他们在个人一去反映情况的时候就给公司打电话,马上就调解,一般在公司人力资源作决定时就调解好了。
同志们啊,我该怎么办,如果这样下去加上公司规定的服装的费用我还要倒找给公司钱??请高手帮忙,在线等

去仲裁!但要证据充分,不给加班费啊,不给上保险什么的.告倒他!!

三年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周六上班时长超40时/周
另外~~员工在公司一年~~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赔偿一个月~
一年一个月应为两个月的工资~~~
双方根本没有签定行业保密的附属条款~~
合同中规定的干不满一年扣一个月工资是霸王条款~
劳动仲裁解决不了~~可以申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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