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火线萝拉怎么得:这算夫妻共有债务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19:06:34
丈夫以看病为名向他的兄弟写了一些欠条,想以此作为共有债务在离婚时多份财产。
妻子有几条理由认为不应该算作共有债务,1 丈夫是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向他兄弟借钱的;2 妻子从来没有让丈夫向他兄弟借钱;3 借的钱没有用在妻子和孩子身上;4 “债权人”和丈夫有利害关系,是其兄弟;5 欠条上没有妻子的签字。

问题:
1 该笔债务算不算共有债务?
2 该笔债务是不是共有债务,应该由谁来举证?是妻子还是丈夫?还是双方都举证?
妻子要主张权利,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病志和医药收据上并没有写交款人的名字,怎么能作为借款凭证呀?

如你丈夫借钱确实是用于自己治病,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认为他是假借钱,目的是想在离婚时,要你承担债务.那么你可在诉讼中,对他所借的款不予以认可,要他拿出到医院看病的病历及发票加以证明.如能拿出,你就没有办法了.

你的五条理由对第三人,也就是债权人,没有抗辩效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互为代理人,第三人有理由认为是经过你同意的。这应该算是共同债务,谁主张谁举证,你先主张这不是共同债务,须证明,比如丈夫离婚时恶意侵占财产的故意。
或者你丈夫婚姻中存在过错,搞到证据要求少分给他财产,或者要求补偿。

空口无凭不行,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你所说的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才能被法庭认定

妻子的理由不成立。如果丈夫借钱确实是用于看病,则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丈夫借款确实用于看病,则妻子的理由不成立,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