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电话在线拨打: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4:43:59
股票操作委托协议,有效期2004年1月---2006年1月
在这期间赔钱了,按协议可能给予赔偿,我和我妻子2004年5月份结婚的(她并不知道这个事情),不知道这部分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谢谢

要看赔钱事由是否出现在5月前
如果是04年5月后产生的赔偿责任,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 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

如果不准备离婚,夫妻间没必要讨论此事。是要债人应考虑的问题。

我认为 反正是夫妻吗
又分什么彼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