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碗品牌:对于国外的卖方来说,哪个较划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9:30:43
比如我是国外的卖方,向中国进货要运到国外去,是FOB好还是CIF好。
以船舷为界,那么货物在搬运的过程中正好掉入了船与岸之间的缝隙里,这个损失是谁来负责的?货物到了国外,卖方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开船舷实际是指船开了越过船舷了。不管是fob还是cif 只要船开过舷后发生损失 和保险公司交涉的都是买方。但是如果像你说的还没开船 搬运时就损失了,那保险在那时也没生效,只能由卖方承担了。

1,不同:
FOB(free om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而CFR(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CFR)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通知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接下来的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条款多负担了一部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CFR+I=CIF.
另外,与FOB所属的F组(FCA、FAS、FOB)术语相比,CFR,CIF所属的C组(CFR,CIF,CPT,CIP)术语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即卖方都要负贵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而且在CIF、CIP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相同点:
1)这些条款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于自己有利。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价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也会颇费一些周折。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交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