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鲁娜7k图片: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02:15:02
据了解,安徽省某些高校对国家助学金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暂发一半,另外一半必须当亨有此项政策的同学做完100小时的公益劳动之后才发余下的一半(当公益劳动时间不足所规定的100小时,就别想拿到助学金).此外,对于那些因为贷款而没有交学费的同学,学校未经学生本人的同意将其打算发的那半国家助学金给当作其学费扣了下来.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说:

第十一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这项资金非学校提供,而且也没有上面的文件有明文规定,学校却如此操作,我不明白,学校只是国家这项政策的执行者而非制定者,试问,学校有什么权利这样做?不知他们还知道不知道什么是法律.当然了,学生做些公益活动也无可厚非,但如此强行做法让人心寒.相信同学家境要不是太好的话,有几个愿意拿这种让别的同学另眼相看的钱,毕竟,这钱拿的不是那么舒服.
事情往往出乎人的意料,国家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具体到了下面执行者手中,就往往变了味了,个别学校为了省事,也为了某些别的原因,就把名额等分到所在的院系班级,话又说回来了,难道哪个班就真的有贫困生吗,而哪个班就真的就那几个贫困生吗?答案是否定的,但为什么我们的执行者们就那样做了,这很值得我们深思.
此外,补助具体到班级,又存在一个”利益”的分配和处理这项问题时存在的人情因素问题.
要知道,我们这是学校,不是其他的什么地方,如果你认为你也贫困的话,我们可以由上面考察(虽然这其中也不免存在某些不良因素,但这毕竟相对公正些),整个过程凭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来处理.
我也听到一些学生说,”如此这样,不如我们自己到社会去兼职好了”,”我们课程那么紧,真不晓得这是在帮我们还是在害我们”,的确,倘若是学生因此而耽误了学习,这岂不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国家的初衷,学校的目的又何在呢?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他们(学校)这样做是绝对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一下情况,若是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你就向当地的媒体暴光

这是学校自做主张,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