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mv女主角:房屋租赁合同的中止是否必须交纳违约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5:49:30
我去年11月租赁了一套一居室,但因自己的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合约,故和房东商量,他同意退租却不但要扣押我的押金还要我多支付一部分的费用,我觉得和合同上不符合,虽然我们合同上有提到违越金的事情.但他也并没有完全按照合同上写的执行.
我想知道他的房屋没有去登记备案,没交纳租赁税,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的情况下,合同是否有效?我还需要给违约金吗?

合同的有效要件:

双方当事人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公共秩序;

这样看来,您所在地如果有法规要求必须要登记备案,必须有许可证才可以租赁房屋的话,那么这个租赁合同就是没有效力的。

但一般说来,很少有地方政府会规定房屋必须要有"租赁许可证",在我实习期间也没有遇到这样的法规.如果您能找到您当地政府的法规是另当别论.

如果合同有效,那么您是要付违约金的.具体要看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交的租金不能退还?

一般的租房合同交付的租金是不退的.另有约定除外。但押金是保证您不损害房屋等目的而设立的款项,只要您没有损害房屋,押金是要退的,除非合同明确规定了押金不退.

至于违约金,更要看合同是怎样的规定.您说的"对方没有遵守合同"是怎样一个没有遵守呢?

您可以把合同相关的条款简要地叙述一下吗?包括违约的情况和处罚,违约金的规定,押金和房租的交纳和规定?

如果对方违约情况严重,已经是实质违约,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

这种问题最好是私了。
如果合同中明确了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的话,就需要缴纳!
你最好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

他如果没有登记备案,不具备房屋出租的资格,所以你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但是你租用其房屋已成既定事实,所以还是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