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步行街海鲜攻略:请教acco12512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2:00:17
上个月公司给客户做了一条广告,当时客户的款还没有付,是我公司的业务经理自己掏钱先付的。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情况,我以为是客户付的。所以当时是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刚才经理才告诉我说客户要汇上个月这笔款过来帐户,我才明白这件事。
现在问题有二,一是如果客户把这笔钱汇到我公司的帐户上的话,那会不会与上个月那笔帐重复矛盾了?
二是我跟我经理说看看能不能让客户直接汇到他个人私人帐户算了,但客户是我们当地的移动公司,他们要求要公对公的。

根据经批准的情况说明,编制如下分录:
1.冲回原有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现金

2.重新确认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回答者:acco125125 - 总监 九级 12-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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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个疑问,我上个月做这笔收入时,应交税金我已经都缴了,如果重新确定收入的话,不有矛盾吗?

还有的就是收入是上个月的,但钱是这个月才汇过来的,按照正常的情况,客户的钱还没有汇过来
未收到帐款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帐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而现在就是按你说的"重新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分录做就好吗?

冲回上月凭证,重新做凭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至于应交税金,可不做;如果要做,冲回上月凭证时做冲回应交税金,本月再做相反分录,正好做平了。

这样:
把钱给你们经理
借:应收账款
贷: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原道冲出,再重新入户就可以了

你好。

对于原来回答中,冲销销售收入后,再以相同金额重新确认销售收入,对当月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原因在于:冲销与重新确认的数字相同,但借贷方向相反,则,正负数字正好抵消为零。

如果觉得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不放心”的话,你也可以通过应收帐款来核算题中业务。

根据经批准的情况说明,编制如下分录:
1.收到客户货款(即:重新确认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2。退回客户多付款(即:冲回原有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现金

上述分录可以理解为:客户重复付款两次,退回多付的货款。

出现这种情况,难的不是在会计分录上,那是容易的事。难的是退回现金时的没有原始凭证,客户不可以开收据给你,不可能给你在相关的字条上签字,你拿什么做为现金支付的凭证?再一个就是已经违反了使用现金的规定。收进时支付时都违反了。

呼吁“百度知道”的朋友,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不是只引用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度上的规定(因为规定上很多东西很难拿到实践工作中操作),同时也要结合实践工作来告诉楼主解决的办法,这才是懂理论又懂实践的财务人员。

对于我上面的问题,我自已也很难回答。不过真的是违反了现金的使用规定。税务局如果不说那就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