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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8:38:59
(三)A县与C、D、E、F四县相邻。A县某加工厂与B 县某幼儿园于1999年6月8日在C县签订一儿童游乐器械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运输方式由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为加工厂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在E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C县和E县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F县的分厂进行加工,并在F县车站发货。幼儿园收货后即投入使用,发现该批器械质量不合格,马上与加工厂交涉。在此期间一座滑梯倒塌致使幼儿园中三名儿童受伤。三名受伤儿童的父母遂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幼儿园也提起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3分)
问:(1)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还是应通过诉讼解决?
(2)E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3)C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4)F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5)D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6)B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四)某甲、某乙、某丙共同盗窃一案,某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初步审查过程中,认为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补充侦查后再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某甲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某乙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某丙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一审宣判后,某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某乙、某丙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三被告的次日,将某乙、某丙交付执行,某甲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后,改判某甲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问: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哪些方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程序的规定?为什么?(12分)

第一个案例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应依据先依据合同约定,本案中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为"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县法院有管辖权,是基于合同约定.
C县法院有管辖权,因为它是合同签定地.
A县和B县分别为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