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延吉航班时刻表: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7:20:07
3、甲市A公司(需方)与乙市B公司(供方)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标的金额为400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丙市某港口。此外,该合同还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及未尽事宜,由需方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后货物分别运抵丙市某港口及丁市某港口。由于货物缺损及质量等问题,A公司与B公司发生纠纷。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首先起诉,甲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甲市中院又提审该案。此间,B 公司也以A公司为被告诉诸丙市某区人民法院,后该院又将案移送其上级法院。回答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2分)
(1)本案应由何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2)甲市由区法院以协议管辖为由受理本案是否正确?
(3)假设甲市某区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本案,甲市中院提审以后,B公司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4)甲市B公司已向甲市某区法院提出了管辖异议,但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之前,B公司代理律师又去阅卷、办理委托手续和打听开庭日期,这是否视为B公司有应诉行为,并已放弃异议,接受了管辖?
(5)假设本案涉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公司,且甲市法院与丙市法院均依职权通知C公司参加诉讼,此时C公司能否自行决定不参加上述诉讼,而是向丁市某法院提起诉讼?
(6)假设仅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且作出生效判决,B公司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后,法院认为管辖确有错误的,应否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4、王某因与张某斗殴被铁路公安局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王不服,诉至公安局所在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由刘某独任审理此案,并通知张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诉讼开始后,法院曾两次通知被告开庭日期地点,但被告拒绝出庭应诉,也未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材料和规范性文件。法院遂以被告不出庭,案件无法进一步审理为由作出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王某和张某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第三人张某无权上诉为由驳回张某上诉。二审期间,一审被告铁路公安局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书面审理此案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问:请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列举出本案一、二审法院程序、实体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