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投生态集团:了解法律的人士帮帮我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0:55:22
我前些日子进货,把账目与缴货人算清了解,但是由于自己太忙,过了几天对账目已理清的事有些淡忘,谁知那缴货员再次向本人要账目的钱,在事情太多的情况下,我又再次给了那人一次钱,但是今天我理账时看清账目是那人多拿了三万块,天那我该怎么办呀,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好长的时间赚来的血汗钱.
事后曾找当事人谈过,因为当事人有二个,其中的1个承认有这回事,但是他说还有一个人是他的同伴,还钱是事还得问他的,于是找到另一个当事人问话,可是他死活不承认,那人一直在那说什么什么的......到最后他只识了一万,天那天那!!这可怎么办呀,求求大家帮帮我吧!
证据是有的但有一点点的过失,那天他拿钱过后的时候请他签收,但是他说反正我放有货在你这边呢?这个字签不签无所为是吧,我先前还有些忧郁,可是对于他的相信吧,毕业合作过有些时日,就这样算了,看看现在事出了还不得怪自己不小心,真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呀,明明是向我要完了这笔账钱,趁着我忙不过来钻了空字.

如果对方两人也没有协调导致两次索取,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可以向法庭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对方明知你已经给过钱,却仍故意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像的方法骗得你认识错误而再次给付,则完全可以以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证据,你现在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比较被动,但可以用证人证言等,对方不是也有当事人承认吗?希望你早日讨回自己的财产。

法律上这叫不当得利,如果你有他们拿你钱的确切证据,这个官司就比较好打了。

你有没有能证明你第一次给钱的证据?这个是关键!最好是私了,做生意本的就是和气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