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大侦探百度网盘:群众失手打死小偷怎么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8:36:03
某小偷偷窃后被群众发现,并围追小偷,围上后因气愤而群殴小偷,致使小偷死亡,群众该如何定性?几十名群众都判刑吗?分不清是谁最先出手打的。
群众应承担什么责任?只是赔偿吗?要不要判刑?

按楼住描述,应该是“防卫过当”!而且是属于情节非常严重的“群殴”,“群殴”在我国法律中是被视为情节很严重的犯罪行为的,参与的群众有可能要承当较重的刑事责任!!!

其实呢,也要看小偷当时有做了什么样的反抗,要是突然抽出一挺冲锋枪猛扫的话,那群众为了防止更大的伤亡而及时将其打死的话还有可能算得上是“正当防卫”。但是,我想小偷没有那么夸张的举措吧?

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根据过错推定的原则,原则上是所有群欧小偷的群众都要负刑事责任,但是群众中殴打最厉害的人,和对小偷的死有最重要关系的行为的群众,和殴打的群众中首要人物要从重处罚,但对方是小偷可以成为减轻刑事责任的事由,

呵,楼上拿冲锋枪那位有趣,不过倒是说在点子上了,如果小偷正在行窃的时候被发现了,然后持械试图行凶伤人,为了自卫将其打伤或打死,还勉强说得过去,不过,看楼主说的情况,那么多人围追他一个,估计这小偷除了逃跑和求饶已无他法,因该是在毫无还手之力的情况下被活活打死的,总之跟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都是搭不上边的。

所以故意伤害是肯定的,这小偷也不知道有没有家人,有家人的话估计又得判刑又得赔钱。
理论上警察应该会通过尸检找出致命伤,然后查出致命的几下是哪位出的手,这个人会要担主要责任。
还有,小偷虽然可恶,但罪不致死,而且普通人也没有这种惩罚的权利。
呵,说起小偷,我一同事就碰到过一会,有次喝醉了,不知道怎么用自己住的楼道钥匙把另外一栋楼的楼道给捅开了(醉得不行,而且白天刚租的房子,也不太认识路),反正捅开后就醉得睡在了过道的楼梯上,一觉醒来发现已被该栋居民团团围住(他白天刚租的房子,别说这一栋,就自己住得那栋也没几个认识他),他也机灵,立马自己就先把110打了,他现在还在感谢警察叔叔,出警快,两分钟就到了,要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走过路过.
该打,不至于被打死......
个人认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

不构成正当防卫 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犯
不存在所谓的法不责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由于“事出有因”即所谓的围捕小偷 会酌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