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龙vs霸王龙图片: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1:02:24
男方是初婚,女方是二婚有一个孩子判给了男方,要是俩人结婚,不想要自己的孩子,万一女方的孩子长大后找女方的话,遗产会不会给女方的孩子,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房产继承只是继承遗产中的房产行为而已。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你的遗产当然不会由女方的孩子继承,首先,你可以立遗嘱,你想让谁继承就由谁来继承。
其次,你不立遗嘱才能由法定继承。
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只有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参加继承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参加继承。
所以,女方的孩子只能继承女方的遗产,并不能继承继承你的遗产(你和女方的孩子之间并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应该是可以的。。。就是多少的问题而已。。比方说你和你老婆或老公离婚。。孩子没判给你,但当孩子张大后到你那去要遗产。。除非是你立了遗嘱说指定给你后来的生的小孩,,否则如果是靠法院的判决来决定遗产的归属的话,你以前的孩子也是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只是由于后来生活的实际的情况。。可能会分的不多。。可能他(就是你原来的小孩子)可能只是你的现在的小孩子分到的财产的30%。。。这里的情况就是比如在你病中时他要是没怎么来看你没怎么尽孝心或者其他方面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