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际学校招生电话: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6:06:33
我姥爷去年去世,写遗嘱将所有财产给我妈继承,同时我妈要承担姥爷的丧事和所有对姥姥的赡养责任,因为只有我妈和大姨两个子女,而大姨8年前患病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姨父也通情达理,不过问遗产事宜。今年初大姨去世,她的儿子(从小领养,已结婚生子)表示该份财产有他的一份,原因是虽然姥爷亲笔写了遗书,但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应有姥姥的一份(姥姥不识字,从未有过收入),他要从这里继承。
请教专业人士:他有这样的权利吗?遗产是否如遗书所述全部由我妈继承?房产有过户到我妈名下的必要吗?如不得不过户,这份财产是我妈一个人的财产还是我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姥爷虽然为官,一生清廉,省吃简用,爱吃西瓜,却连两元一个的西瓜都舍不得买。所谓的遗产也只是一处旧房。大哥的做法让姥姥非常生气。我也本来劝妈妈他要就给他吧,为这一点钱被他闹不值得,妈妈生气的说守不住这点东西对不起我姥爷!
希望专业人士可以不吝赐教,在这里提前感谢了!对能解除我妈和我姥的伤心和烦恼的人,我将不盛感激!
谢谢各位好心人!真的很感谢。可能是我忘记说了吧,大姨在今年过年的时候去世了。我以前没有经历过,却在大学毕业后半年内送走了两位亲人。大姨和大姨父都是好人,却养了那样一个儿子,我不知道大哥知不知道他不是亲生的,但他也不该那样啊,姨父已经给他买了房子,还要要姨父的房子。难道那些财产比亲人还重要吗?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为你姥爷姥姥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姥爷只享有一半财产的处理权,即可以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对此作出处理,根据他的遗嘱房屋的一半已经归属于你母亲所有。另一半属于你姥姥的个人财产,她可以在生前以做出赠与或做出遗嘱的形式将财产归属于你的母亲。
法律同时规定,遗嘱继承的也的为没有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留下一定的份额,未留适当份额的无效。现在你大姨虽然瘫痪,但是她有生活能力有生活来源,所以你姥爷不用为她留份额,遗嘱合法有效。所以你大姨的儿子没有什么道理。最好的做法是现在拿出遗嘱在你姥姥的陪同下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以免再生事端。
同样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赠与没有明确是赠与夫妻个人的,看作是对双方的赠与。所以,要看你姥爷的遗嘱怎么写的。另外,如果不想作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可以由你姥姥做出只赠与你母亲一人的明确表示就可以了。

你大姨的儿子说得没有错,你姥爷只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他所处分的也只能处分这一半而已,他不能处分属于姥姥那一半的财产。房产过户到名下也没有用的。
除非你姥姥去世的时候也留下同样的遗嘱,或者是你妈与你姥姥签一份协议,该房子赠与你妈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你的那哥哥说的是对的,你姥爷只能处分他的那部份财产,不能处分你姥姥的,不过如果你姥姥也同意给你母亲,那么,你那哥哥就不能继承了。

你姥姥还在世,即便有夫妻共同财产,也只与你姥姥有关,与你大哥毫无关系.更何况中间还有你姨妈.但最好补个手续,让你姥姥声明该房屋属于自己所有的份额将来也归你妈妈继承(遗嘱),这样一来,即便你姥姥百年之后该房屋也是属于你妈妈的.

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