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纳氏综合征:一个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0:50:54
有个案列
A女和B男原来是一对恋人,后来B男提出分手,没多久就于C女在一起,并决定结婚.A女在苦苦挽回不了的情况下,由爱生恨,于是在一个晚上,在B男回家的路上,A女把B,C两人杀害.然后自己也自杀.
这样在缺少凶手的情况下,法庭该怎么判?还有,被害者家人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补充一下,我知道好像有这么说,赔偿主要是从凶手的遗产里给出.问,凶手并无任何遗产,被害人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或者说怎样对被害者家庭有个合理的判决?

凶手已死,不能对已灭失的主体提起刑事诉讼,但如果凶手留有财产,可以对继承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但如其留有财产不多,则其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并避免赔偿。

既然凶手已经死亡,则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既然凶手已经死亡,且无任何遗产,被害人家属将得不到任何的赔偿。
不过可以索赔保险赔款,如果事先有投保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