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吃奶不咽: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1%还是2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2:21:50

分别是两种计税方式:合同价*1%;(合同价-原发票价)*20%,二选一取低征收。

在买卖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如下: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四川出台补充意见 明确规定二手房转让征3%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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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建设网 发表时间: 2006年8月10日

  8月2日,省地税局向各市州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二手房转让所得税的通知》,并在补充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纳税人,暂定为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3%征收个税,即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对能如实提供上次购房发票以及相关合理费用凭证的,按房屋转让所得(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征收20%的个税,如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省地税局表示,我省之所以暂定为3%,是考虑到目前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的大环境,并且,如果房屋转让的利润率为15%,则对应3%的税率,“实际上利润率很可能大于15%”,同时,也是为促使纳税人索要发票,加强税收一体化管理。

  链接

  两种不同情况的纳税额

  1、能提供购房发票及费用凭证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房屋所得-房屋原值-合理费用(装修、手续费等)

  如果陈先生将一套买价50万元的房屋以70万元出售,假如相关合理费用总共为8万元,那么陈先生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70万-50万-8万)×20%=2.4万元。2、不能完整、准确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应缴个税=转让收入×3%如果陈先生将房屋以70万元出售,则需缴纳个税为:70万×3%=2.1万元。

  有关人士表示,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假如装修、手续费等较高,利润率较低,可选择第一种进行纳税;若利润率较高,则可考虑第二种。

是房屋买卖盈利部分按20%收取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