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恒邦伟业投资集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对象包括(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39:19
A 工厂
B 农场
C 住宅
D 重要管道
E 公共建筑

A 工厂
B 农场
C 住宅
D 重要管道
E 公共建筑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