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在孩子尿道塞棉花: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不明白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15:58
我们快结婚了,新买的房子是一家出一半钱,名字是他的,装修他家出的钱,电器和家具是我家出的钱,我和男友以及两个家庭关系很好,还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么?我听说婚前买的东西不是双方共有的,那这套房子写的他的名就是他的吧?尽管关系很好,可是万一以后出点什么事那时不是我就没地方住了?!而且电器和家具是我父母买的。好乱,怎么进行财产公证呀?

建议你还是保护自己,这年头没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再说了,你家出了一半钱

房产证上就要写你们两个的名字,要不你们以后真有什么,房子可真归男方

了,新的婚姻法规定结婚之前的 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已经办了房产证可

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姓名或去公正处对买房子的钱进行公正。

至于电器我看就没必要了,用个几年就不值钱了。再说这些小事谈多了伤感情

楼上的你丫没问题吧!你这不是害人吗?什么年代了还有结婚后八年
财产共有一说,麻烦你回去看看新的婚姻法再来吧!那条法律是你爷爷辈用的,早作废了

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其实办房产证的时候,财产所有人可以写他的名字,但是旁边还有一栏是财产共有人,你可以要求写上你的名字的。
现在的婚姻都不算稳定,为了以后少纠纷,还是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安全,特别是财产比较多的情况下更要多个心眼。再说了,即使以后他想背叛你,搞不好看在财产的份上,他觉得不划算,也会悬崖勒马的。所以,我不觉得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有不利影响,我反而觉得可以更好地保护婚姻。到时候真要离婚,也避免了自己利益受损,最起码不会人财两空的结局。
进行财产公证可以去公证处咨询办理。

没公证的话 不管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 都平分 (5年后离婚)
至于家电什么的不用算了 那种是贬值物品 等你们离婚的时候都不值钱了

公正的时候,房子是他的户名,那就归在他的财产下,当然你完全可以申请两个房主的啊~这是可以的.
还有就是家电什么的,谁出的钱就是登记谁的财产,但是不用担心!因为结婚8年后你们的财产都是共同拥有的了!除非你们八年后再去公证...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嫁了有钱人的女人都不担心自己会吃亏的原因,只要乖乖地绑着对方八年,那就什么都不担心了~~

找律师咨询吧,这里谁知道啊。哈哈,房子可以公证,凭什么写他的名字啊

婚前财产要公证的,要不然是共有财产.这是个铁的事实.没有例外的.即使是再婚,八年后也可以拥有对方的一半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