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后八轮:量刑依据是按行为,还是按结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3:33:02
张某在单位公报私仇,罚了李某50元,李某想报复,在射击场租了一条枪,想用枪伤张某的脚,结果抢法不是很好,打中张某头部,使张某死亡,李某该判什么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别的

按结果来~故意杀人罪~
因为没有证据能表明李某当初是想射张的脚~

这属于定罪,不属于量刑的范畴

定罪是看符合哪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量刑则是根据所犯的罪行进行刑罚裁量。

我个人意见,应该按故意伤害(致死)来定罪。

量刑要看行为人的手段、方式、社会危害性、结果等方面

我国刑法的量刑依据,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情节太简单,无法准确分析,因为要依靠客观事实全面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例如射击距离、瞄准位置、开枪数量、枪支威力,总之要分析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希望打死对方或放任对方的死亡(死不死都行,听天由命),如果是这样,那么构成故意杀人,否则故意伤害。

结果和行为共同考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