稼轩居士咋读:请问是否可以临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做可以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9:58:55
本人自06年3月底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可现在我已满,且转正一个月了,可公司仍不帮我交保险,且表明试用期的保险自行负担,也不签定劳动合同,以“合同上不能写工资待遇”为由一直拖着不签,我是这个公司第二个进来的,先前一个工作半年也没签劳动合同和交保险,自她提出辞职至今还拖欠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如何做为合法解除,是否要通知公司,可如果提出辞职,公司很有可能会再拖欠我的工资,请问我现在如何做才可以保证自己利益不被侵犯,保险是否可以让他们补偿?
那我是否可以不通知他们直接不来上班了呢,而且我们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呀,通过仲裁的手续很烦锁, 现在找官为民作主,难呀~而且我们公司没有工会的。。。

这种情况根本就是公司在违反劳动法,你可以随时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除,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保险、支付工资。
或许提起劳动仲裁是不错的选择,既能证明,又可以维护权利。

你们公司是违反了劳动法,可我认为,你首先可以先找你们的工会,让你们的工会和你们公司做个交涉,如果不解决问题,再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