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尿管结石怎么形成的:企业职工的遗属生活补助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1:48:37
我妈妈没有工作身体不好,父亲去世后一直没得到遗属生活补助,不过周遭喝妈妈情况类似的人都纷纷获得补助,现在单位领导推脱说不符合条件,请问这方面的规定应该咨询哪个部门,有谁能为老百姓说话??谢谢

申请劳动仲裁,本地劳动部门就有专门的机构,你可以先找他们单位领导,这是国家有文件的,单位要是不执行是犯法。

2、 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年检

为加强企业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管理服务工作,定于近期对企业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均属年度检查范围。

(2)年度检查工作,由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其中驻市内四区的外资企业,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负责。

(3)年度检查工作的实施。

企业自查阶段。9月15日以前,由企业〔含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发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企业〕检查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无户口簿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核准死亡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增减变化情况后,填写《企业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花名册》,连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企业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驻市内四区的外资企业报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审核。

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检查阶段。9月15日至30日,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对企业上报的死亡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花名册,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对照,进行认真审核。

研究处理阶段。10月1日至31日,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对未参加审核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的企业和个人,暂予停发其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提供证件,参加审核。发现供养直系亲属已失去供养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待遇注销手续。对多领取待遇的,要根据青劳〔1997〕50号文件规定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处理。10月31日前,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将审核情况报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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