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的地砖品牌国外:遗属补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3:10:03
我的外婆今年86岁,从未参加工作。我的外公去年去世,生前曾是设计院的总工程师,1958年出国苏联,1994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我的外公、外婆有四个子女,现在都在北京,其中我家的经济条件最差,我妈妈失业在家,靠低保生活,我在上大学。其他的三个子女条件都很好。现在我的外婆在我家生活。请问我的外婆能拿到遗属补助吗?现在我外公的单位每月发给我外婆困难补助120元,合理吗?

外婆有四个子女,现在都在北京,其他的三个子女条件都很好。这是你的原话,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不用我说吧?外公的单位每月发给我外婆困难补助120元,合理吗?我认为挺不合理的,现在我们国家都还是家庭养老,自己的三个子女都有非常好的生活状态,还由国家(设计院应当是国有的吧)发给的困难补助,我想问你外婆生活困难吗?如果生活困难?那么是不是和你家在一起生活你家化你外婆的生活费所致呀?不管你的外公是设计院的总工还是小工,是出国苏联还是出国欧美,是全国劳模还是什么其他,不能因为已故的先辈的荣誉让存活在世的人受到国家的特殊优抚,
不合理,120元都太多了!!一分国家的钱都不应当补助你生活“困难”的外婆,让你的那么多的姨、舅、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吧!!!也为自己的子女做个好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