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管切角机:可以向单位追偿补偿保单赔款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5:14:16
我父亲通过单位和国内一家经济合作公司劳务输出到新加坡的一家船务公司工作,后意外身故。新加坡的船业公司通过他的船东互保协会根据他们双方间的“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清楚)向我们受害者家属赔付了一笔数目低于当地意外人身保险的所谓赔款。我父亲单位的要求我们家属在接受赔款前签订今后放弃一切索赔的承诺书。

请问我父亲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现在我接受这笔赔款,然后追查保单,若查明保单赔偿额度超过现在我接受的这笔赔款,我能要求我父亲工作所在的国内那家单位追偿吗?望指教,非常感谢!

1.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但不等于你一定要接受!你由选择的权利。
2.究竟怎样赔偿就要根据但是你父亲被劳务输出时的保险是怎样约订的。(即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险中的事项是怎样规定的)
3.如果你接受了用人单位的要求,那么就等于放弃了根据保单获得的赔偿!
4.其实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人身保险,没有限制。如果你父亲是在工作期间身亡的话,即工伤,这是不仅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