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格林沃特:出入境时携带现金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4:13:07

根据我国《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携带外币现钞单次出境,携带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以下的,无需向海关申报;携带总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须向银行申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简称《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申请《携带证》的程序是:准备好材料,包括护照、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利息清单或取款凭条)或相关购汇凭证。如从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公证书)。出境人员持上述审核材料向存款银行或购汇银行申领《携带证》。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海关凭此《携带证》放行。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按规定,每位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携带证》,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基本相同,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海关凭此《携带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