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模具怎么看:请教法律问题,急急急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02:10:46
2006年4月20日,在工地工作时不小心左眼睛被很小的铁削飞进眼睛里,可是我公司已经发放安全眼罩,因为我未保管好安全眼罩而造成损坏,第二天使用时,不能起到安全防护罩防护作用,而造成铁削飞进眼里,我当时没有及时去医院就诊,独自回家,未及时听取他们公司的当天就医的劝阻,然而时间过去4天眼睛有点发炎,我找上公司门来,要求救助就医,公司先后在当地医院及带我到上海就医,到现在已经有88天了,医院检测我的左眼,视力为0.25,医院鉴定我的左眼结果为:10级残废,请问我要求赔偿那些有关费用,自己应该承担那些责任

全部责任

这个公司人道的话会适当的给你点补偿
首先你这个是工伤
但是你自己没有按规章操作,所以主要责任自己承担。
不听取公司就医的建议造成的损害结果属自己负责。

楼上的说得没有错

首先我要说的是,看病要紧!!
在工作中受伤不管什么原因都属于安全生产,你们单位有没开过安全生产的课?如果没有,即使是你违规操作也应是单位负责你的医疗/生活费用,即使开过你已可以先找你本地区的工会协商,无论如何这个事情闹上法庭也有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