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教育:旅行社加收小孩子无端费用是否正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5:21:10
我7月底要和父母一同到香港旅行,联系的旅行社是“康辉”结果旅行社说我是未成年的小孩,要加受300元钱作为小孩少购物给旅行社的补贴,这样对吗???旅行社的理由是:我是小孩子,少购物,因此要多交300元给旅行社。

这是什么道理,抢钱啊?没说的,拨12315吧,不过建议你收集证据,比如你可以悄悄录下向你要钱的谈话,如果“康辉”敢写在合同上,直接送到工商局去吧,如果被迫给钱,一定要收据,并写明收费原因。

不合理

这是违法行为

这是正常的。因为现在去港澳旅游,费用普遍很低。而且港澳的消费水平本来就比大陆的高许多。消费者完全可以算算,在当地几天的吃、住、玩、车费、门票,旅行社所收的费用根本就不够,而且这些钱中还含有旅行社的利润,那么香港当地所收到的钱就更少了。那么香港的旅游业是靠什么盈利的呢?
就是依靠低价位吸引游人去购物,从购物中再获得利润,从而补贴游人在吃、住、玩上的消费。
有的游人不理解,为什么说小孩没有消费能力,因为小孩的消费占了家庭消费中很大的比例。的确,小孩买玩具,买衣服,读书,要花费许多。但是香港的购物店一般都是经营珠宝手饰、化妆品、手表一类,小孩是绝对不会买的,不仅小孩不会买,一般的老人对这些也不会太感兴趣(通常中、青年购买这类商品的能力较强),所以60岁以上的老人通常也要加收费用。
不论你到哪家旅行社咨询的话,得到的结论都会是一样的,不知道我这样解释有没有解除你的疑惑。

重点是你们签定旅游合同之后他才提出要求的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的操作就违法了。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行服务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旅游中需增加收取旅游费用的服务项目时,应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你可以去旅游投诉,投诉时效,60天。
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