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毛坦厂中学:户主死亡,其房产是不是一定由户口在其房产名下的人继承,还是没有影响,由法定继承人平分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8:04:43
请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回复,不太了解法律的希望不要臆断,谢谢!!

户口只是政府管理人口的一种工具、属于行政范畴、房屋所有权才是法律范畴的东西。
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既房产证(不是户口本、不要搞混了)上面登记的名字是谁。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分割清楚财产的归属。
确定产权所有人并且分割出去不属于他的财产后、如果该人无合法有效遗嘱、则按照顺序继承。第一亲等平均分配(兼顾照顾原则)该遗产、如果没有第一亲等活体自然人、则在第二亲等内分配、第三亲等同理。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依据继承法,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并无所谓“一定由户口在其房产名下的人继承”的说法。
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平分遗产,继承法做了如下的灵活性规定: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继承法第十四条还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不是。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