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留各庄土地所:关于租赁合同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6:29:38
A公司把一块地租给B公司,租期是20年;B公司把地的二分之一租给C,租期是十五年,此转租已经A书面同意。现在B破产倒闭了,那C还可以继续享受转租合同上的权利吗?C和B的合同还有没有效?
B倒闭后,C手否必须与A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才可以继续享受权利?若A把不经C同意地租给D,这样合法吗?那C怎么办?

B公司是否已注销?
如果B公司已注销,原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已不存在,因此,原租赁合同已终止。转租合同属于原租赁合同的从合同,因此,转租合同亦终止。A有权将土地出租给其他方。
如果B公司没有注销,只是业务停止,因此可能有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如果有,A公司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有权将土地出租给其他方。
B公司在注销的过程中,B公司清算组应当对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A、C公司都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如果已协商处理,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可以继续享受权利,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已经经A书面同意,C可以继续享受转租合同上的权利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