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辞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6:38:27
我1月份进了一家私人的进出口公司,3个月试用期,直到现在公司仍未给我办理相关保险,我们也未签定劳动合同(原本以为是在办理保险的时候再签定劳动合同) 而我们的关于工资方面存在争议,本来谈好是试用后1500,扣除我个人该交的部分保险(如果按最低基数来补交我保险金额,最低基数是多少?),他现在跟我扯,说1500里包含所有保险.他这样说法合理吗?? 我们当初谈的时候只有2个人,没有第3人在场.
我是提前跟他提出辞职的,公司以我提出辞职为由拖延我6月份工资,说等我结束一起给我.另外以我提出辞职未满一个月不让我离开.保险没有办理,工资是结算到10号的,而我是4号进公司的,他们以我礼拜六请假为由,不付我这6天的工资,另外公司现规定迟到50,旷工100的规定.
今天我把工作全部交接,并由被交接人签字后,我告诉老板明天我不来上班,这样可以吗?
另外由于我一次工作的疏忽,公司以让我写情况说明,说要留底,本来说还此事要扣我300以惩戒,而他让我写发生此失误的情况说明,并且不能写金额
,我没有写.公司应该没有权利以工作失误为由扣除我工资吧??
并且也不承认当初说扣除300块这一说法,他们是不是可以凭我写的情况说明拒付我工资?
我目前有1.4-1.10的工资公司没有给我,保险(连试用期在内我在公司已上班6个多月),还有10号到今天为止的工资未给我
我现在去劳动仲裁投诉,可以拿回我该有的工资吗??
另外我明天已不打算去公司,我也已告之他我明天不去,为我已交接清楚,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吗?
象我这种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

首先,劳动合同应当是在适用期或适用期结束转正后签定的,这是双方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及凭据。至于你面试时跟你老板所谈的保险不含在工资1500里,现在你老板赖账,没有书面凭据,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并且就算当时有第三人在场也没有用,如果他/她还会为你老板效劳的话,他/她会挺身而出为你正言吗,很难说哦。而现在你老板又说“1500里包含所有保险”,这是不可能的!若有的话,应该有相关保单的。但这些已无关紧要了,反正你也要走了,再提也没用,关键是要把该得的工资全都拿到!

因你礼拜六请假就拒付你6天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请假一天,只应扣除你那一天的工资。不用担心“迟到50,旷工100”的规定,你是请假,不是迟到,更不是旷工。

把工作转接好后可以跟老板说明天不去上班了,但因他希望你一个月后离开,所以也要看他的态度,毕竟你想要拿回你该得的,而在你们的关系中,你相对弱势,所以最好不要跟他有正面冲突。

关于300惩罚金的问题,公司是否有关于惩罚金的明文规定呢?你的疏忽是给公司带来了利益上的损失呢?如果他现在不提这事,你也就不必想太多了。

该拿的工资就理直气壮的找他要!

就算找仲裁也需要提供“书面依据”,比如劳动合同、证明你从何时工作到何时的资料等。

你们既然没有劳动合同,也就是口头约定而已,那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可以口头解除。

这样不讲信用、不讲原则的老板,不跟也罢!

~~谈点我的建议而已...祝你尽快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