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当家少儿节目视频:大学生工作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3:53:53
我前些日子参加了本地电信部门招收网络运维人员的招聘考试,电信部门通知我已经被录用,当再次来到电信的时候,部门负责人告之我们说,我们并非是电信招聘的员工,而是电信为其代维公司代理招聘的,我们录用后其实是属于那个公司的员工,由那个公司给我们发薪水和交保险,但是平时的工作地点是在电信,工作期间由电信部门负责人对我们进行管理和监督.其实很难见到我们自己公司的老板!
电信部门领导说先签定一个3个月的试用期,这3个月的试用期由电信相关人员对我们进行培训,其实就是边干边学!如果3个月试用期合格则签定1年劳动合同,并交纳保险等!
现在具体让我们干什么工作还不知道,所以我不是很清楚自己是不是能干,我想知道,在这3个月的试用期中,如果认为自己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可不可以辞职?属于违约吗?

按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可以辞职,依据就是一楼说的那个,不过签的协议上要明确约定那是试用期

可以的

你只不过是试有期

不想干可以随时走的啊

这是你的权力

谁也管不了的

像这些问题,我早就走了

我猜想他们那可能是黑暗集团

专门找人来工作然后不给你们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