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魂受死版入侵:行政法的案例分析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2:16:56
案例10 1994年1月19日,吉林省某县农业银行储蓄所职员刘明忠得知其妻费某与该县某镇客运站杨某发生口角并打架后,赶来先动手揪住杨的头发与之撕打,后被人拉开。之后,该镇运输管理所司机刘明波也闻讯赶来,先踹杨一脚,双方又撕打起来。刘明忠离开后,刘明波继续与杨撕打,被拉开后,杨去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头皮裂伤,住院11天。1994年3月28日,县公安局以刘明忠殴打他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理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一)项和第19第(二)项的规定,分别作出940325号和940327号两个裁决各拘留10天,合并执行20天,负担杨某医疗费用;以刘明波殴打他人为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940326号裁决拘留10天,负担杨某医疗费用。刘明忠、刘明波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复议裁决维持县公安局的上述三个裁决。刘明忠、刘明波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县公安局裁决二原告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并负担医疗费,其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对原告刘明忠就同一事实,同一行为又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裁决拘留10天,合并执行20天,显然适用法律不当,应当纠正。于是,法院判决维持县公安局作出的940325号、940326号治安处罚裁决,撤销县公安局作出的940327号治安处罚裁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
1、本案中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本案能否适用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

裁决本身就意味着不是处罚。行政处罚是法院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或者部门所做出的带有惩罚性的处理决定,比如说罚款、降级、记过、开除等。
至于建委对政府建筑作出的限期处理,因为你没有说明是什么样的处理决定,所以无法作答。不公平照字面理解,应该不会是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