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性博物馆图片:法律课考试题,关于离婚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10:41:58
男与女99年结婚,婚后有一女儿。二人感情不合于2003年准备离婚,这时发现女又怀孕了,但男向法院起诉,坚持马上离婚
问法院应如何裁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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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参照法律《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PS:如果女方怀得是别人的孩子,男方有证据证明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的。特殊情况。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法院应判决不予离婚

不予准许。女方怀孕后六个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不在此限。婚姻法三十六条。
据此除非那个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该男子的,否则一般法院不会准许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法院应判决不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法院应判决不予离婚。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予准许

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哺育期内或小孩未满周岁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女方提出,应待其怀孕期哺育期过后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