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即禁止概念:政府拆迁我能获得赔偿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48:31
和房东的约期还没到,政府拆迁,怎么办?

要怎么签定租房合同?合同里要写赔偿的金额吗?如果没写,事情发生后有权利要求补偿吗?那能补多少?

拆迁只保护标准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的利益,即双重补偿。

至于你说的情况,我想应该是房主私下出租的吧,如果你们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但是你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提前接触合同,一方需提前通知对方,并且支付对方一个月的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于拆迁是构成租赁合同的情事变更的原因,这是第三人的责任,房东不负赔偿责任,你的损失只能与拆迁办商议解决。根据我国的拆迁管理条例,你对照着上面的规定进行维权吧。

当然能。不过我觉得你这个问题的可求性不大。知道为什么吗,补偿金政府说给多少就给多少。你能有什么异议呢?有异议又能怎样呢?我们都是老百姓,不过是制度下的牺牲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