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眼菩提子有灵性吗:土地法方面的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4:57:31
有块土地是国家一个旅游公司的,土地96年修了房子,但是修房子时经理借的我的钱,打的借条是经理自己的名字,不是这个公司的,但是把土地证给了我做抵押,现在这个公司也早被国家文化局合并了,经理也死了,主要问题是当年旅游公司修房子的时候不是修在自己土地上,而是另外一个单位工商银行的土地上,而旅游公司的土地上修的是工商行的楼,因为当时工商行和这个旅游公司口头做土地变更,所以都在对方土地证的土地上修了楼,但是土地证后来一直没有被变更,现在旅游公司修房子时借我的钱没还,所以土地证还在我手上抵押,双方土地一直没有做变更,不知道怎么最近银行方面又从市国土局新领了个土地证,这个土地证的土地居然是我手里的土地证的土地,当然银行这个新的土地证日期是比我手里的迟了好多年,我就想知道一块相同的土地可否出现2个版本不同的土地证?而且这块土地国土局如果要拍卖是否合法(最近听说要拍卖这块地)?我手里做低压的土地证是不是比银行的有效,银行是不是非法的?国土局是不是有责任??我又该怎么办??

应该和你协商,你可以通过公证或者提起诉讼确认你手中的土地证明的效力。
在拍卖方面应该和你协商,拍卖的钱应该满足你的利益后考虑银行的权利。

当时借钱时,经理把土地证抵押给你,是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如果没有,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