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爱高适书包:请问,在民法中,什么是复议?可以申请复议的有哪些情况?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03:08:32
麻烦请尽量详细地解答,谢谢。

民法是没有复议的,复议是行政法中一种特殊的制度。
行政复议的本质含义就是行政机关自己主动来纠正自己的错误,可以复议的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具体的某项带有行政职能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都是可以找该机关的上级机关来复议的,对于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民法中没有复议,复议只是在行政领域。可以参看行政复议法。

复议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之内,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而形成纠纷,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一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