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主love song 歌词: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可以复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00:04:21
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是否可以复议?
如果不可以复议,到人民法院诉讼,举证如何举,已经无法到现场重新取证了.

1、不可以进行复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不再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复议。因此,申请复议已不可行。

2、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 性,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有观点认为:交通管理部门所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所负的责任,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着实际影响,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因此,各地法院也有不同的做法,有受理的,也有不受理的。

建议你去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看是否受理。如果取证困难,可以分析做出交通事故机关依据的证据,分析其矛盾或对自己有利之处。

3、你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同意见,并举证,请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采信。

由于新的交通法取消了复议程序,因此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分。这就需要你提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工办复字[2005]1号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

你委2004年12月17日(湘人法工函[2004]36号)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

办 公 室

2005年1月5日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