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lamide抗衰老精华液:合同期末满被公司辞退是否该交违约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6:49:35
我与2005年9月27日和青岛一家外贸公司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如今还有4个半月到期。2006年5月2号晚家里打来电话说是爸爸病了,让回去。于是向公司主管请假5天(5月3号—7号)。我由于不放心爸爸,8号末能如期回公司上班,主管说将以旷工为由被开除,并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并扣除所有工资。于是我请求主管多给一天时间,10号准时上班,结果我还是不能放心家里并决心不再做这份工作,10号就没有回到岗位。主管问我打算怎么办,我说按公司规定处理,主管让我回公司办理手续。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是否该扣我工资?

这就算你辞职了吧。
8号公司不要你,是公司辞你。(要约)
你请求10号上班,是对公司前面要约的答复。
10号你要辞职,是你对公司的反要约。算你自己提出来辞职的。

当然了,一切都可以谈嘛。

看公司规定了,扣工资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那是开玩笑!如果公司在合同中说明旷工就开除,那就开除。结清工资走人。要是公司的处罚太不合常理,倒是公司向你支付违约金。

可以查劳动法,或者向青岛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