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运动会开幕式服装:婚前买房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7:00:05
由男方出资40万,女方出资20万,贷款20万购买80万元的房子。购房合同只填了男方名字,为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准备采用以下办法:做一份公正,表明双方出资份额,将来婚后的房产权益按此比例分配。但其中贷款部分以男方名字申请,我的问题是:贷款部分应如何分配?由于结婚时间未定,公证书中的规定的比例是否应为(40+婚前还贷+婚后还贷/2):(20+婚后还贷/2)?若还贷期限未到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上述比较混乱,总之就是如何签订公正书才能准确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按照婚姻法规定,如果贷款部分不做公证,以男方名义贷款,婚前还款本金和利息属于男方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认为,只作双方出资份额的公证即可,贷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可以不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