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里有卖帽子:标的是什么意思?标的物又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11:51:13

1、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2、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提供约定的房屋供承租人居住的行为,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3、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没有实际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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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与标的物的关系

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与标的物的关系,事实上此二者是有区别的,只是很抽象罢了。例如买卖汽车,买卖契约的标的是汽车的所有权,买卖契约的标的物是汽车。也可以指有纪念性的东西。如各大学均有标的物。在台湾,台湾大学的标的物之一即纪念傅斯年校长在投资方面,指的是特定的商品或是契约合同,或股票、债券、期货、信托、土地、房产等概念。

特殊风景区的景点也可称之为标的物。於竞拍会场或网上拍卖等特殊物品也可称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

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而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简单来说,标的物强调“物”,而标的强调一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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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状况下,标的和标的物是共存的,但也有例外。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如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并没有实际物体,也就没标的物,但却有被保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标的存在。再如,提供劳务的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成为标的,而却没有实际物品,标的物的存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标的物

百度百科-标的

一、标的

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二 、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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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

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

参考资料:标的-百度百科   标的物-百度百科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拓展资料: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没有实际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可以是“物”,物是物权关系的标的。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物可以进行支配,所以物权的标的是物。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也可以是物,但要求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如:权利质权的标的就是权利,也可以说是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  百度百科-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