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下雨天的心情:有关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8:07:02
于某96年去世时留有四间房产(无遗嘱),他在世时只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弟弟以及年迈的老母.母亲于98年去世(无遗嘱).请问四间房产如何分配?于某的母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他的女儿能不能代位继承?

于某去世后,他的四间房产由他母亲和女儿继承,每人分得两间,于某的母亲去世后,其母亲的遗产由于某和于某的弟弟继承,由于于某死亡,由其女儿继承,其弟弟和其女儿各分得一间房产,所以,于某女儿分得三间房产,弟弟分得一间房产.

  于某的母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他的女儿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 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三、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四、 《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女儿是第一继承人呀!

理应女儿继承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