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基里斯跑不过乌龟:关于故意伤害致人头部缝5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02:24:05
我朋友被人无故殴打一顿,致使头部缝5针,请问殴打者该判什么罪?是不是属于轻伤呢?打人者那边有好几个人,我朋友这就2个人,属于什么性质?

如果如你所言是被“无故”殴打的话,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缝了五针已经是比较重的伤了(如果你朋友可以机灵的再装一点脑振荡的话——要知道脑振荡是很难用仪器检验的病),这个罪可大可小,如依据刑法规定: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过按你的情况看,你们有群架的现象,也就是说对方会以不知道谁是确切伤人者为借口避免起诉到具体的人身上,所以你要想告确定的人的话应该有点难度。
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当然,你起诉他的话是有依据的,就算刑事责任他们能免除,民事赔偿也是少不了的

发错地方了,改个地方发比较有人帮你.

我看你还是去法律里边咨询一下吧,你发错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