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要塞△演唱会:我把人头部打伤。缝6针。都要赔偿什么费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8:06:06
谢谢。

另外他说丢面子了要精神赔偿。这个合理吗。

打伤他人费用应根据对方的医疗费用以及相关费用得出。
  根据《民法通则》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一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二是要负担医药费、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费、误工补助费。误工还要分农民工、农民进城务工、单位职工、干部、技术等,所以误工补助有高有低的,看他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如是普工,补不了多少的,技工又要高一点的,高级工程师就更高了。三是最好你要求进行法医签定,轻伤,重伤除赔偿费用以外还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营养补助(营养补助是在诊断书上医生标明该患者需要增加营养的话才给)、伤残补助(如果定残的话给)
如果没有定残,法院不维护精神抚慰金

住院费用,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用。
如果打官司输掉还有诉讼费。
一般这种伤害都会有一定的精神损害费,但不会太高,应该在整个赔偿中占20%上下。
当然,像这种丢面子之类的,不算合理理由,所以不会得到支持,但一般精神损害还是要赔一点的。

如果伤口达到五厘米,对方报案,有可能要抓人追究刑事责任.不止是赔钱的问题.当然,无论如何钱都是要赔的.具体标准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应该赔偿精神损失!

补充——医疗期间的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