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项目总结ppt:加班费的支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8:43:08
深圳相关法律规定实月工资制的员工,由于其日工资是按照21.75天折算的,所以休息日是无薪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月薪职制人员休息日加班呢?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是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按照1.5倍、两者的规定是不是存在冲突呢?
另外,如果一个人的标准工资是1000,那日工资是不是就是1000/21.75,小时工资就是1000/21.75/8,如果公休日加班,支付加班费的基数是多少?十小时工资金额吗?假如星期六加班时间是8个小时,那核算的时候是不是1000/21.75/8*8*1.5+1000/21.75/8?

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给于不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时间有具体的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每月要求劳动者加班(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和公休日(指双休日)、节假日(如春节等长假)的加班、加点)不得超过36小时。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相应时间工资的150%,公休日加班的需支付相应工资的200%,节假日加班的需支付相应工资的300%作为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