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结节4a类严重吗:跪请法律专业人士或公检法前辈指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4:15:44
我有个朋友4月3日酒后伤人致被害人轻伤的(酒后争吵用刀割破了被害人的脖子)现在在看守所,听说要等检察院和法院处理,需要3个月的时间呢.请问如果被害人不追究可以和解吗?或者怎么办理法院调解.能不能被判刑?判多久?能不能炮缓刑或者保释?跪求各位指教!!!!!!
多谢各位的指教!事发原因是酒后争吵.现在已经经官了,如果被告不追究了,接下来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处理?如果判刑的话会是多久呢?

轻伤害可以公诉也可自诉,如果是自诉的话,受害人可以撤诉。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撤诉。如果情节轻微的话,检察院或法院会考虑受害人的意见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轻伤)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被害人不追究可以和解

被害人不追究可以和解,如果你朋友不是故意伤害的话,构不成判刑。这要看是基于什么原因造成的伤害。

这不符合不告不理的条件。他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要被提起公诉的。不过你可以和对被害人积极的赔偿,对他判刑还是将来保释或是判2缓3都是有利的。最主要的是做好被害人的工作。放心吧朋友证明一下你不是故意没什么大事。

请起。

这应该受刑法管辖的。

这是轻伤,应该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即被害人不告即不理,故可与对方达成合解,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