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当量是什么意思: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还有没有资格作证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3:52:17
谢谢各位!不过我想再听多点意见再决定谁对 我问过法律专业的人 她也说不上

有啊!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剥夺与参政有关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等。
作证是公民一项诉讼义务,与被剥夺政治权利无关。
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你会看到已经收监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仍可以作证的情形

被剥夺政治权利只是剥夺政治权利,作证人是一种政治行为吗?被剥夺政治权利只是被剥夺了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而已,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证并不是一种政治权利,而是公民的一种义务,在作证时,公民有义务如实作证,如果作假证的话,则是另一个法律问题,与政治无关,在香港,作假证会被判妨碍司法公正。
不过,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其他犯罪人一样,他们证词的可信性,则要法官自己判定,谁也说不准,或者很可信,或者不可信。
反正,剥夺政治权利,就只能禁止人家行使政治权利,作证不是政治权利,而是公民义务。两者毫不相干

应该是有的.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剥夺与参政有关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等。
作证是公民一项诉讼义务,与被剥夺政治权利无关。
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你会看到已经收监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仍可以作证的情形。

我认为可以!政治与事实无关!

就算是杀人犯还可以揭露事实呢!

就算一个东西,还可以做为证物呢!何况是人呢!

应该能!!

没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