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路桥投资集团:地图上的单位名称要单位交费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6:57:13

个人认为不合法,因为关于地图的话,应该说是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资料,标注清晰是地图本身的职能,不应该收费.但是在当代中国社会就不好说了,很可能地图的出版商可以以这种借口收费,但是我觉得可以拒绝的,并要求在地图上加注相关资料.(如果该单位很小,比如一个杂货铺什么的估计就是不在加注范围内的了)

合法的,因为其实这样也是一种宣传阿,但是对于党政机关就不用了,以为出版单位有义务这样做的,但也不是一般的党政机关就有的,比如计生办什么的就不必在那挤杂了

要看你的单位是什么单位了,如果是公安局、工商局等应该是免费刊登的,但是如果是其他小单位就难说了。如果想刊登就只有拿钱了。

这是法律空白,应该算是广告性质吧!看双方如何订合同

并不违法,这是双方自愿的事。

看单位性质阿。